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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07-30 10:24:3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断加大审计力度,重点围绕市级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在深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为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了重要参考。
    会议指出,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长期结转,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违规收费,挤占挪用涉农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成效,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审计监督重点,深化跟踪绩效审计
    完善对重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推动财政资金投向一些对全市结构调整有重大作用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少搞普惠制,不撒芝麻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强化财经纪律约束,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把地方债务额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做到规模可控、风险可控,加大对到期资金的回收力度,促进资金的安全流动、良性循环,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扎实抓好督促整改,提高整改实效
    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不管是区县还是市直部门,要点到具体单位,要敢于“红脸”,要有“辣味”,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做到有错必纠,百分之百抓好整改,从而达到解决问题、教育干部的目的,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研究分析,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源头上抓好制度建设,标本兼治,建立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审计建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审计成效。
    三、增强审计法治意识,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法》、《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审计人员的教育培养,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创新审计工作思路,拓宽审计领域,延伸审计层次。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扩大审计结果的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规范财政管理、保障经济安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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