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近日,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通过完善机制、优化举措,推动构建“人大+检察”监督工作耦合发力、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办理衔接转化,努力实现“1+1>2”的叠加效应。
一是打通工作壁垒,实现信息互通。检察机关及时向区人大提供在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问题、制定的业务性指导文件、发出的各类检察建议等资料;区人大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供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专项工作的评议意见等资料。
二是密切工作协同,提升监督合力。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时,注意听取人大意见;区人大开展的日常监督活动涉及法律法规实施的,注意听取检察院的意见建议;对于重点问题,双方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建议,对联合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形成专项报告呈报区委。
三是明确衔接举措,推动成果转化。检察机关注重从人大代表建议中发掘法律监督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建议的办案环节,听取意见建议;针对有代表性的检察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就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整改质效;区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经分析研判,符合代表建议要素要求,并在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的,由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并进行跟踪督办。
四是完善线索移送,捍卫法律权威。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的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或拒不接受检察监督的,做出判决后相关部门仍怠于履行职责的以及其他属于人大监督职责范围的工作线索,移送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范围的问题线索、受理的需要通过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在监督工作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线索等移送检察机关。
下一步,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继续深入实践探索“人大+检察”监督新模式,积极构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融合贯通的大监督格局,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