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市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聚焦民生痛点难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扫黑除恶,立足职责定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部署,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情况等,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时间安排:4月
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2024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情况;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5年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措施。
时间安排:4月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行政审判质效,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情况;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情况;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时间安排:6月
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及发展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市高中学校学位供给现状,科学预判2025年至2035年市域范围内高中段学位需求,督促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高峰期高中入学需求,促进全市高中教育品质提升。
时间安排:6月
责任单位: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济淄交通基础设施同城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了解工作进度和成效,分析问题,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推动济淄交通基础设施同城化走深走实,为今年在我市召开济南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联席会议做好准备。
时间安排:8月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济淄文旅同城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了解工作进度和成效,分析问题,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推动济淄文旅同城化走深走实,为今年在我市召开济南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联席会议做好准备。
时间安排:8月
责任单位: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全市体育工作情况,重点包括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等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
时间安排:8月
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委员会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重点内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问题不足及下步打算,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时间安排:12月
责任单位:代表工作委员会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推进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全市推进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情况,重点包括高性能播种机械、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推广、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
时间安排:12月
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7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情况、一揽子化债政策落实、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债务监测及分类改革转型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时间安排:4月
责任单位: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重点内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包括确权登记、产权交易、有偿使用、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时间安排:6月
责任单位: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举借债务等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时间安排:8月
责任单位: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重点内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政府债务审计情况、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和相关审计建议等。
时间安排:8月
责任单位: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全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步工作打算等。
时间安排:8月
责任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关于淄博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
时间安排:12月
责任单位: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安排情况等。
时间安排:12月
责任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三、执法检查、视察(6项)
(一)常委会执法检查(1项)
对《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重点内容:评估我市现行物业管理法规的落实情况,发现并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普法责任和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和服务体制、运行机制和业主自治机制。
时间安排:9月至10月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委托专门委员会执法检查(3项)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重点内容: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义务教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跟踪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义务教育法定职责。
时间安排:3月至4月
责任单位: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重点内容: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涉侨“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时间安排:7月
责任单位: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重点内容: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时间安排:7月至8月
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三)组织视察活动(2项)
1.组织视察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重点内容:对2025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短板,以及影响项目建设的关键要素,提出建议措施,推动项目按照计划加快建设。
时间安排:9月
责任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参加范围: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
2.组织视察202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被评议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重点内容:对年度被评议事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短板,以及影响工作推进的关键要素,提出建议措施,确保评议事项按既定目标计划高质高量落地落实。
时间安排:11月
责任单位:评议工作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参加范围:主任会议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
四、开展专题询问(5项)
(一)组织对加快推广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热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时间安排:4月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组织对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时间安排:6月
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委员会
(三)组织对济淄交通基础设施、文旅同城化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安排:8月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
(四)组织对《淄博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时间安排:10月
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五)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2025年被评议事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被评议事项:开展教育资源优化提升项目;开展《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行动;开展老旧小区配套升级工程;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时间安排:12月
责任单位:评议工作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项)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内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
时间安排:4月
责任单位:法制工作委员会
六、其他监督工作(7项)
(一)组织对市法院员额法官和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重点内容:采取案卷评查、征求意见、走访当事人、庭审观摩、听取履职汇报并询问、综合评价等方式,对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素养、能力素质情况,履行职责情况,作风建设、廉洁司法情况,接受监督、社会满意度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形成履职评议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时间安排:3月至8月
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二)组织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个专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重点内容:监察司法委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个专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专题汇报,组织工作调研,查找存在问题,听取市教育局、市文旅局专题汇报并询问,形成调研报告转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时间安排:3月至9月
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三)组织对《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重点内容:社会委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工作调研,查找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转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扎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委员会
(四)组织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影响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重点内容:社会委通过开展工作调研、明察暗访、观察点议题式观察等形式,重点了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政府规章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委员会
(五)深入开展基层观察点工作,强化对社会建设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
重点内容:社会委通过“局长·群众面对面”、“民生面对面”等形式开展议题式观察活动,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落实基层观察点建议征集、处理、整改、反馈机制,强化对社会建设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委员会
(六)组织开展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
重点内容:围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组织开展2025年度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安排:8月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七)组织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的2025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重点内容:围绕年度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成立监督评估小组,进行跟踪督导,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助推项目建设和落实。
时间安排:3月至12月
责任单位:代表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