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